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试点工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决定调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5日起,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2022年8月1日起,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停止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事项申报。2022年8月1日前已受理的申报,按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办理完成。 (二)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完成已受理办件后,我厅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统一换发国标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证书信息数据同步推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平台。 (三)各市县(区)已实施的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行政处罚,2022年8月1日后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办理解除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由原行政审批处罚决定单位向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函报办理。 (一)自2022年8月15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省属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8月1日始,我厅停止受理非省属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 (二)2022年8月1日前,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工作人员配备,并将《江西住建云政务服务平台用户信息表》上报厅行政审批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不进行统一换发,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结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后,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变更为相应资质核定部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实行“全程网办”,不得强制要求企业现场办理。各地严格按《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办理资质核定事项,我厅将定期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抽查办件情况,发现违规审批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地要及时上报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我厅依法对企业实施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 (三)各地主管部门积极做好行政审批权限调整的衔接工作,强化指导服务,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厅行政审批处、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791-86223771(厅行政审批处) 0791-88514119(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技术处) 来源: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各省住建厅、各省市财政厅、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报等建筑权威网站,建筑信息交流平台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所有者不同意的,请及时后台留言联系,以便于本平台立即删除该作品 骏旭集团专业团队,高效办理业务,如有需要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最新政策、资讯和服务咨询! 骏旭集团业务范围 01 建筑业人才证书业务八大员、技工、特殊工种、三类人员报名培训考试全程服务,工程师、建造师等高级人才猎聘服务 02 建筑业资质业务资质新办、资质增项、资质分立 合并 剥离 平移 迁移、资质升级、资质延期 03 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安许新办、延期、重新核定 04 公司资质转让 05 房地产开发资质业务资质新办、资质延期、资质升级、资质人员匹配 06 建筑企业其他服务工商、财税、法务咨询、资质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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